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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巾帼文明岗”和“巾帼建功标兵”评选的通知
工会 2023/02/16

关于开展“巾帼文明岗”和“巾帼建功标兵”

评选的通知

各分工会:

为迎接2023年“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”,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爱岗敬业、勇争一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表彰2022年度“巾帼文明岗”和“巾帼建功标兵”活动,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评选条件

(一)巾帼文明岗

1.岗位成员构成。参评单位须为以女性为主体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基层单位,集体人数在3人以上(含3人),女性应占团队总数的50%以上,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。

2.岗员素质过硬。岗位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自觉遵守各级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,具有团结拼搏、乐于奉献的团队精神。

3.岗位业绩突出。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拓创新,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声誉,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
(二)巾帼建功标兵

1.评选范围:全校在职女教职工。

2.政治坚定。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3.业绩突出。从事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一线工作,爱岗敬业,锐意进取,无私奉献,近两年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,立德树人以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。

二、推荐评选要求

1.推荐表一式一份,各分工会推荐“巾帼文明岗”和“巾帼建功标兵”各1个名额,名单经党总支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。

2.各分工会请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“巾帼文明岗”和“巾帼建功标兵”推荐表纸质版报送校工会,电子版同步报送邮箱:me_gh@iflytek.com,逾期不报视为放弃。

3.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并以此为契机,大力宣传“巾帼文明岗”和“巾帼建功标兵”的先进事迹。弘扬先进、奋发进取、乐于奉献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设贡献力量。

 

联系人:徐珍

电  话:0553-8795147

 

附件1: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巾帼文明岗推荐表.docx

附件2: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.docx

 

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2月16日